各學院:
根據湖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印發的《關于做好“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學子領航計劃”公益活動的通知》相關要求,現就有關資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助名額及資助標準
學校共30個受助名額,各學院候選名額見附件1。
資助標準為5000元/人/學年。
二、資助條件
(1)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
(2)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就讀大學的各項規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
(3)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積極參加勤工儉學和社會公益實踐;
(4)學習勤奮,成績優良,申請人為本科二年級及以上年級,學習勤奮,上學年排名不低于本專業總排名前50%,無掛科現象;
(5)當年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同等額度同類助學金資助的學生原則上不予重復資助(已獲批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影響申請);
(6)參與救災、志愿服務等各類愛心公益活動的在校生優先推薦;
(7)重點支持在參與鄉村振興、志愿服務、科研創新、技能創新、體育賽事等方面取得較好成績的學生。高中及大學期間,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學基金”資助過的學生優先予以支持。
三、資助流程
(一)學生自愿申請,填寫《“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學子領航計劃”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
申請人應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學子領航計劃”項目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生成績單和成績排名證明(加蓋學校教務處印章);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
5.(一)獲得校級及校級以上獎項證書復印件或參加重點科技、重點工程、重大賽事、志愿服務和農村基層創新創業等項目證明材料。
(二)學院按照資助條件,以“優中選優、困中選困”的原則遴選受助學生,著重遴選來自農村的受助學生,對受助學生材料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并填報附件3。
(三)學校審核并公示后,上報省級青基會。
四、工作要求
請各學院于3月4日17:00前,將初審通過的相關材料(含附件2及附件3紙質檔及電子檔;身份證復印件、證明材料等)遞交至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校團委。
聯 系 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27-6784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