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公布了46家公益性社會團體獲得稅前扣除資格名單,我校教育發展基金會喜獲2012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根據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相關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通過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我校教育發展基金會是經湖北省教育廳批準,于2010年12月在湖北省民政廳登記注冊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我校教育發展基金會代表中南民族大學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有校友、企業、社會愛心人士和慈善機構以及海外基金會的捐贈。受贈基金主要用于學生獎助學、教師發展、教學科研和校園基本建設以及與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有關的項目的建設。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共設立校友基金“自強獎學金”、成之新聞獎學金、“同路人”愛心獎學金、克勤創新創業獎學金、華飴創新獎學金、廣發銀行希望獎學金、廣發銀行武漢分行困難補助金、海承助學金、英子姐姐救助基金、中南民族大學學生救助基金等10項獎助學生項目,獎勵和救助在校學生200多人。
從成立至今,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按照國家和湖北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管理,規劃運行,并通過了財政、國稅、地稅和民政的審核,得到充分肯定,獲得湖北省2012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