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管理中南民族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的信息公開工作,擴大基金會工作的透明度,保障捐贈人、受益人及基金會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民政部《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和《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湖北省基金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基金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基金會信息是指基金會在履行職責、開展活動等過程中形成或獲取,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信息公開,是指基金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辦法的規定,將基金會信息通過一定方式向社會公開的行為。
第四條 基金會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公開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公開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已經公開的信息檔案。
第二章 信息公開基本原則
第五條 及時準確原則。基金會應按本辦法規定,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真實、有效。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六條 方便獲取原則。基金會公開信息,應方便捐贈人、社會公眾及有關單位完整地查閱和獲取。
第七條 規范有序原則。基金會應制定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定期更新應當公開的信息,保證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序。
第八條 慣例特例原則,即公開為慣例不公開為特例原則。公開信息涉及危及國家安全、侵犯他人權益或隱私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捐贈人不愿意公開的捐助信息,基金會應當事前與捐贈人約定;無約定的,相關公益捐助信息均應公開。不予公開的信息,應當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三章 信息公開內容
第九條 基金會基本情況信息,包括:機構名稱、成立時間、原始基金數額、機構宗旨和業務范圍、理事和監事構成、內部機構設置、辦公地址、電話等。
第十條 基金會接受捐贈信息,包括:接受捐贈款物時間、捐贈來源、接受捐贈款物性質(限定性捐贈或非限定性捐贈)、接受捐贈款物內容、數量,以及是否開具捐贈票據等。
第十一條 基金會公益資助項目和專項基金信息:資助項目或專項基金名稱、項目實施情況及社會評價等。
第十二條 基金會財務信息: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年度審計報告(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
第十三條 基金會年檢情況、評估結果、規章制度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第十四條 重大事件專項信息:舉辦重大社會活動,開展重大社會捐贈活動等信息。
第十五條 基金會工作動態信息:年度重要活動信息、年度工作報告、主要工作人員變動情況等。
第十六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上述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 信息公開時限及方式
第十七條 日常性捐助信息,基金會在收到捐贈后的15個工作日內公開捐贈款物接受信息;基金會通過重大事件接受公益捐贈的專項信息,應在收到捐贈后的10日內公開捐贈款物接受信息。對于銀行匯款等方式的捐款信息,應當在結賬后及時核對和公開,不能滿足上述公開時限的應予以說明。
第十八條 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信息,應采取動態方式及時公開,一般應在捐贈款物撥付后一個月內向社會公開,并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公開后續信息。公益項目運行周期大于3個月的,每3個月信息公示1次,以使捐贈人和社會公眾及時了解捐贈款物使用進展情況。所有公益項目應當在項目結束后予以全面公開。
第十九條 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查通過后,按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
第二十條 信息公開渠道主要為中南民族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網站(http://www.fywjprm.xyz/jjh),同時也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實施以及其他可行方式。
第五章 實施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基金會秘書處負責對所有需要公開信息進行統一管理,并按基金會秘書處分管領導批示意見承辦信息公開工作。
第二十二條 基金會秘書處負責整理、上報和保存其在工作中產生的各類信息,未經基金會秘書處分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公開信息。
第二十三條 信息一經公開,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應當報基金會秘書處分管領導批準后重新公開,并說明更改理由,同時聲明原公開信息作廢。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由基金會秘書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