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5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為確保2024級本科生藥學大類專業分流工作平穩、順利完成,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則
專業分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有關條件規定和原則要求等按學校政策規定執行:《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 〔2024〕28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等相關文件。(以上文件可通過學校教務處網頁主頁“管理文件”欄查閱)
二、組織機構
成立藥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負責有關領(指)導和考核工作。分流結果須由全體參加的考核專家成員簽名確認方為有效(未簽名或到會專家簽名不全的,視為結果無效):
藥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楊春洪、付海燕、吳孔勇、李小軍、尹世金、楊新洲
藥學院專業分流考核專家組:
組長:楊春洪、付海燕
副組長:吳孔勇、李小軍
成員:王 強、胡 燕、周 莉、黃 蓉
秘 書:薛光洋、孫佳強
三、分流專業及招生人數
綜合考慮學院辦學條件、專業定位、師資隊伍、升學就業、未來發展等因素,2024級在籍本科生人數360人分流至藥學專業150人,藥物制劑專業90人,藥物分析專業70人,化學生物學專業50人。
四、工作流程
1.面向2024級藥學大類本科生召開宣講會,進行專業介紹,引導學生明確職業發展規劃,從自身興趣出發,嚴肅認真、慎重對待專業分流工作。
2.學生按專業分流實施方案進行專業志愿的選擇、確定與填報。每個學生必須從藥學院現有四個專業中選擇三個不同的專業進行填報,并將《藥學院2024級大類專業分流志愿表》交到學院辦公室(13號樓214室)。
3.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進行研究討論,擬定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并提交藥學院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經學院網頁主頁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教務處審核。
五、分流原則
1.最大程度滿足學生的專業填報意愿。在各專業所分配的招生名額范圍內,實行“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優先”原則,按學生填報的志愿順序依次錄取,若第三志愿仍然未被錄取的,將分流到指定專業。如專業分配的名額少于該專業第一志愿填報人數,則參照大一上學期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高低進行分流錄取。如專業分配的名額多于該專業第一志愿填報人數,剩余指標則參照該專業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錄取。若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相同,則按平均學分績點高低排序;若平均學分績點仍然相同,則按算術平均分排序。
2.考慮高考生源質量情況以及省份均衡。對于部分省份學生志愿填報熱門專業實施保障機制,受保護省份學生的志愿填報熱門專業錄取率不低于該專業整體平均錄取率,由專業分配名額除以該專業第一志愿填報人數計算所得。
六、分流工作時間節點
1.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公示。2025年3月28日-2025年3月30日;
2.宣傳動員。2025年4月30日前;
3.志愿填報。2025年5月2日-2025年5月5日;
4.結果公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8日;
5.結果報送。2025年5月9日前。
七、注意事項
1.專業分流前,各專業積極宣傳,認真做好學生的動員工作,引導學生充分分析自身條件,了解各專業特色、社會需求和就業前景,引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及方向。
2.學生填報志愿之前務必與家長進行溝通,學生填報志愿表簽字確認時,默認該生已經與家長完成了溝通。公示完畢,上報教務處后不再更改專業志愿。
3.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或志愿填報不完整、不規范者,視為默認服從調劑,由學院分流工作小組調劑分配。
4.對專業分流后的學生按照新專業重新編排班級,學院做好后續的教學及管理工作。
5.本方案公示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實名并以書面形式向大類招生專業分流領導小組提出,領導小組對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
6.藥學院對本方案具有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教學秘書 孫老師
聯系電話:027-67841196
藥學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