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為確保2023級本科生藥學大類專業分流工作平穩、順利完成,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則
專業分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有關條件規定和原則要求等,均按學校政策規定執行。
二、組織機構
成立藥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負責有關領(指)導和考核工作。分流結果須由全體參加的考核專家成員簽名確認方為有效(未簽名或到會專家簽名不全的,視為結果無效):
組 長:楊春洪、付海燕
副 組 長:吳孔勇、李小軍
考核專家:王 強、胡 燕、趙 丹、黃 蓉
秘 書:李丹、孫佳強
三、分流專業及招生人數
綜合考慮學院4個本科專業師資隊伍及2023級在籍本科生人數335人,確定藥學專業招收125人,藥物制劑專業招收90人,藥物分析專業招收70人,化學生物學專業招收50人。
四、工作流程
1.面向2023級藥學大類本科生召開宣講會,進行專業介紹,引導學生明確職業發展規劃,從自身興趣出發,嚴肅認真、慎重對待專業分流工作。
2.學生按專業分流實施方案進行專業志愿的選擇、確定與填報。每個學生必須從藥學院現有四個專業中選擇三個不同的專業進行填報。
3.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進行研究討論,擬定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并提交藥學院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經學院網頁主頁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教務處審核。
五、分流原則
1.最大程度滿足學生的專業填報意愿。在各專業所分配的招生名額范圍內,實行“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優先”原則,按學生填報的志愿順序依次錄取,若第三志愿仍然未被錄取的,將分流到指定專業。如專業分配的名額少于該專業第一志愿填報人數,則參照大一上學期學分加權平均成績高低進行分流錄取。如專業分配的名額多于該專業第一志愿填報人數,剩余指標則參照該專業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錄取。若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相同,則按平均學分績點高低排序;若平均學分績點仍然相同,則按算術平均分排序。
2.考慮高考生源質量情況以及省份均衡。對于部分省份學生志愿填報熱門專業實施保障機制,受保護省份學生的志愿填報熱門專業錄取率不低于該專業整體平均錄取率,由專業分配名額除以該專業第一志愿填報人數計算所得。
藥學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