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藥學院推免工作,提高碩士研究生生源質量,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精神,按照《關于做好推薦2023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工作原則
學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于推免生的遴選、獎勵加分和成績計算等均按照民大教學〔2016〕12號文件規定執行。凡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關學生推免資格,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推免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成立院推免工作小組:
組 長:江 瑩 付海燕
副組長:尹世金 吳孔勇
成 員:劉吉開、李竣、雷新響、王強、胡燕、趙丹、黃蓉
秘 書:孫佳強
三、名額分配
學院共12個推免名額,2023屆畢業生共計315人。綜合考慮歷年推免情況和各專業人數,測算如下:藥學4.65、藥劑4.08、藥分1.49、化生1.79。經四舍五入后,藥學院2023屆本科各專業推免指標分配如下:藥學5人、藥劑4人、藥分1人、化生2人。
四、學業成績要求
1.通識必修課、學科基礎必修課、專業必修課、學科基礎選修課、專業選修課無不及格記錄;
2.平均學分績點(GPA)不低于2.5且專業排名在前15%之內,尾數不足一人按四舍五入計算;
3.國家大學英語(含小語種)成績不低于總分的60%,即≥426分。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嚴格按照學校文件規定審核計算學生學業成績、獎勵分和綜合成績。學生必須保證論文、專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項目的真實性。在推免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經發現,將嚴厲追究相關個人的責任。
綜合成績由學生的學業成績、獎勵分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組成,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學業成績×85%+獎勵分成績×8% +綜合測評成績×7%。
1.學業成績為學生培養方案有學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課程的平均成績,換算公式為: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
2.獎勵分成績總分為100分,換算公式為:獎勵分成績=獎勵分之和÷15×100,獎勵分為學生獲得各級表彰、學科競賽獎項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各類發明等,學校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獎勵積分,但各項獎勵分累計不超過15分。
3.綜合測評采取面試答辯的方式,成績采用百分制打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六、特殊情況
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在科學研究或社會實踐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績或有突出表現的學生(具體條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規定執行),由本校本專業或相近專業3名教授聯名推薦,經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者參加學院綜合排名,并占用學院推免指標。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參考,不作為學生個人的成果、獎項用以申請推免資格。
七、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9月10日: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在線上及線下公示學院實施細則。
(二)9月11日:學生在教務系統師生端進行網上報名(06:00—23:55),申請特殊人才的學生向學院提交紙質材料。所有系統中提交的申請,均必須填寫提交附件中相應表格的電子和紙質檔。學院收材料時間截止9月13日11:00,逾期不接受申請。
(三)9月13日-9月14日:學院審查申請學生的資格、計算學業成績、認定獎勵加分等。學業成績、各項獎勵加分項目的有效時間均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獎勵加分項目由學院初審匯總后至相關單位進行復審。對于以特殊人才申請的學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需將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
(四)9月15日:進行綜合測評,申請人準備5分鐘的PPT,就專業素質(包括專業基礎和創新創業能力)、科研素質、政治思想素質(包括政治學習、品德修養、參加集體活動表現等)、身心素質(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四個環節進行答辯,專家就以上內容質疑和提問后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每個環節各占比25%。申請了獎勵加分項目的需要在PPT中有所體現,并交獎勵加分項目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綜合測評時間:9月15日10:00
綜合測評地點:藥學院13-203會議室
所有參加推免的學生須持身份證于9:30到場抽簽、拷貝PPT。綜合測評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遲到都視為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五)9月15日:學院按核實后的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以及獎勵分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額的1.2倍確定初選名單(尾數不足1的按1人計算,候補不再考慮專業,按綜合成績依次排名),線上線下進行公示3天后將最終擬定的推薦(含候補)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教務處。學生如有異議需在此期間實名向學院遞交書面材料反映,學院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六)9月17日-9月23日: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名單,并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被實名舉報并經查實為不合條件或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從候補人選中依次遞補。
(七)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將由學校上報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
八、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要求,下達推免生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且推薦和接收兩個階段的工作互不交叉。因此,獲得推免資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階段的規定時間登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決定填報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各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推免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經發現,將嚴厲追究相關單位及個人的責任。
(三)學生登陸個人教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學院利用教務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九、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文件為準,解釋權歸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責編:張星
審核:江瑩
上傳:張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