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0-2021學年“學生標兵”評選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發表時間:2021-11-04 訪問次數: |
各學院:
為弘揚先進典型,彰顯榜樣力量,引導廣大學生奮發圖強,成長成才,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辦法》(民大黨發〔2019〕65號)精神,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20-2021學年“學生標兵”評選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二、評選人數及獎勵標準
全校共評選10人,獎勵標準5000元/人
三、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社會責任感強。思想積極上進,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二)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帶頭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品行端正,文明禮貌,誠實守信。
(三)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努力刻苦鉆研,學習成績優秀。按《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學分制管理條例》的規定,修滿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類學分和最低總學分(按學年度計算),參評學年加權平均成績85分以上。從二年級開始,國家大學英語(含小語種)四級成績425分以上。
(四)綜合素質優秀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造、體育競賽、文藝活動、志愿服務及社會實踐某一方面表現具有突出特長或貢獻。
申請“學生標兵”的同學還需滿足《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辦法》(民大黨發〔2019〕65號)第四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四、評選程序
1.學院初評(即日起-11月9日)
學生填寫《中南民族大學2020-2021學年“學生標兵”申請表》(附件),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同時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成績單等證明材料。學院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參照評選辦法,根據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組織初評。
2.登記申報(11月10日)
各學院向學校推薦1名學生參與全校公開答辯。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對推報人進行全面了解和把關,對推薦材料嚴格審核,并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將《中南民族大學2020-2021學年“學生標兵”申請表》(附件)、證明材料和個人事跡材料(2000字左右)報送學生學業發展中心,《中南民族大學2020-2021學年“學生標兵”申請表》(附件)、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xyfz@scuec.edu.cn。
3.學校復核(11月11日-12日)
學校對學院報送材料進行匯總、復核,做好評審準備工作。
4.公開答辯(11月下旬)
學校在全校范圍內以公開答辯的形式組織評審。答辯時間地點擬定為11月下旬學術交流中心國際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答辯學生需要提前三天準備好答辯PPT及講稿,報學校備案。
5.審批表彰(12月10日前)
學校將評審結果報學校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獲獎學生發文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27-67843069
附件:《中南民族大學“學生標兵”申請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