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民大發〔2023〕27號)文件精神,為表彰我校在學業成績、科研創新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現就開展2024年吳澤霖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
二、評選基本條件
學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參加評選: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自覺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踐行者、促進者、守護者;遵守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品行端正;學習刻苦、勤奮,具有良好的學風和科研作風。
有下列情況之一,無參評資格:
上學年因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因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未解除;上學年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未達到70分及以上(免試學生除外);未認真履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上學年存在課程不及格;上學年休學、保留學籍。
三、評選具體條件、名額分配及獎勵標準
(一)評選具體條件
1.在校期間課程總成績排名位居年級專業前五名(以成績單為準)。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97分及以上,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6分及以上。英語專業、小語種專業參照相應等級執行。
(二)科研創新成績認定標準
1.學生公開發表與本學科相關的學術論文,對于獨撰、合著的第一作者分別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分值:

以研究生導師為第一作者,申請人為第二作者公開發表的與本科學相關的學術論文,按照合著第一作者加分。
刊物等級參照《中南民族大學科研成果評價指導方案》(民大發〔2022〕59號),以科學研究發展院認定的為準。
2.在校期間,以中南民族大學為第一專利權人,學生本人為第一發明人,完成與本學科相關的國際發明專利(歐美韓日四大局)和國內發明專利分別獎勵10分、6分,以科學研究發展院認定的為準。
3.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獲獎按下表計算獎勵分值:

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團體獲獎的,只對前五名分別按100%、80%、60%、40%、20%比例參照上表給予獎勵分值。藝術體育類集體競賽項目獲獎成員的分值參照團體第三名成員加分。
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獎勵加分項目只統計與學生所屬學科相關的項目,創新創業類競賽項目和等級依據《中南民族大學大學生創新科技活動管理辦法(修訂)》(民大發〔2021〕37號),以創新創業學院認定的為準。
科研創新成果認定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間所取得的各項成果,成果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8日。
(三)評選人數及獎勵標準
吳澤霖獎學金依據申請人科研創新成績排名,綜合文、理、工等專業特點,確定獲獎名單。原則上本科生評選6人,研究生評選2人。獎勵標準為:
一等獎1人,獎勵標準為5000元/人;
二等獎2人,獎勵標準為4000元/人;
三等獎5人,獎勵標準為3000元/人。
四、評審程序
(一)學生申請(10月18日—10月22日)
申請學生填寫《中南民族大學吳澤霖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并附各類成績單、科研論文證明、創新創業獲獎證書及其他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并制作目錄,材料按照成績單、國家大學英語(或小語種)成績單、學術論文、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其他獲獎證書順序整理。其中,學術論文、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其他獲獎證書須按照填表順序整理。
各學院依據民大發〔2022〕59號、民大發〔2021〕37號文件,做好對學生學術論文、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獎勵加分的認定工作。
(二)學院初評(10月23日—10月30日)
各學院組織對符合條件的本科生、研究生開展材料審核、民主評議,組織召開評審會確定推薦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
(三)登記申報(10月31日)
以學院為單位將《中南民族大學吳澤霖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及《中南民族大學吳澤霖獎學金推薦匯總表》(附件2)紙質材料報送學生學業發展中心。
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xyfz@scuec.edu.cn。
每個學院推薦人數不超過2人(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評審公示(11月1日—11月10日)
學校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對學生學術論文、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獎勵加分進行復核,組織召開評審會對符合條件學生材料進行集中評審,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如果對評選結果有異議,按照《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申訴規則執行。
(五)審批表彰(11月11日—11月15日)
學校對獲獎學生進行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67843069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學吳澤霖獎學金申請表
2.中南民族大學吳澤霖獎學金推薦匯總表
3.關于印發《中南民族大學科研成果評價指導方案》的通知
4.中南民族大學大學生創新科技活動管理辦法(修訂)
學生工作部(處)
2024年10月18日
(編輯:王力 審核:劉紅娟 上傳: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