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醒:2021年研究生管理職能歸并入學生工作部(處),《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中涉及到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職能已全部相應轉入學生工作部(處)。本部門將擇機修訂相關制度。
《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
(民大研〔2016〕2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研究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不斷提高研究生的綜合素質,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評選對象為我校學籍在冊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第二章 評選項目
第三條 優秀研究生評選項目包括研究生學年度先進個人和優秀畢業研究生。研究生學年度先進個人包括:“研究生標兵”、“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
第三章 評選比例及條件
第四條 參評各類優秀研究生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作風正派,品德優良,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紀守法;
(二)學習態度端正,認真刻苦,課程學習成績優良,科研成果突出;
(三)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科技創新及其他公益活動,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和服務意識。
第五條 研究生學年度先進個人評選比例及具體條件
(一)“研究生標兵”
評選比例:二年級以上研究生人數的2%。
評選條件:
1.博士研究生在本學年度必修課成績平均 分為85分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與導師共同署名(導師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2.碩士研究生在本學年度必修課成績平均分為85分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與導師共同署名(導師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
(二)“優秀研究生”
評選比例:二年級以上研究生人數的10%。
評選條件:
1.博士研究生在本學年度學習必修課成績平均分為80分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與導師共同署名(導師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
2.碩士研究生在本學年度學習必修課成績平均分為80分以上,積極參加研究生院或各學院組織的科研活動。
(三)“優秀研究生干部”
評選比例:二年級以上研究生人數的3%。
評選條件:
1.熱心為集體、同學服務,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并取得顯著成績;
2.擔任過一個學年以上學生干部(班干部、黨團干部、研究生會干部),切實起到骨干帶頭作用。
第六條 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比例及具體條件
評選比例:畢業研究生人數的10%。
評選條件:
在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第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的情況下,讀研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
(一)獲得“研究生標兵”、“優秀研究生”或“優秀研究生干部”等榮譽稱號;
(二)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發表多篇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在校級及以上各類比賽或競賽(包括集體項目)中獲得前三名;
(四)在社會活動中,有突出的先進事跡,受到過國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獎勵。
第七條 凡考核學年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無資格參評各類優秀研究生:
(一)違反校紀校規受到通報批評及警告以上處分;
(二)課程考試不及格;
(三)有學術失范行為;
(四)無故拖欠學費及住宿費。
第四章 評選時間及程序
第八條 研究生學年度先進個人評選于每年10月進行。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于每年5月進行。
第九條 評選工作堅持公正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自下而上、逐級優選的辦法。具體評選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工作部發布評選工作通知后,研究生對照相應評選條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申請表》;
(二)各學院按規定條件和名額進行初評,確定推薦名單,公示后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工作部對學院推薦名單進行審核,確定正式表彰名單,公示后上報學校審批。
第五章 獎勵辦法
第十條 評選出的各類優秀研究生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十一條 獲評“研究生標兵”者,獎勵1500元;獲評“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和“優秀畢業研究生”者,獎勵1000元。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凡已獲評優秀的研究生,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回已發獎金,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