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20年國家民委有關人才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20〕248號)文件精神和學校的工作部署安排,決定開展相關推薦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推薦評選名額:1.學校可向國家民委推薦1個創(chuàng)新團隊,8名中青年英才候選人;2.各學院可向學校推薦不超過1個創(chuàng)新團隊;不超過2名中青年英才候選人。
二、申報要求
(一)人才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分別見附件1、2、3。
(二)申報此類國家民委人才項目,必須同時申報1個科研項目,科研項目不通過的,不得入選人才項目。
(三)科研項目申報要求:1.選題應圍繞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一帶一路”倡議,服務民族地區(qū)經濟社會文化發(fā)展。2.選題堅持與單位發(fā)展需要相結合、與優(yōu)勢特色科研方向培育相結合、與青年科研后備人才、宣傳思想文化人才培養(yǎng)相結合,鼓勵圍繞各學科發(fā)展方向開展研究。3.附件4中列出各學院學科研究方向指南,供參考。
(四)“雙肩挑”人員向所屬學科所在學院自薦。
三、材料報送
(一)提交材料:1.包含推薦人選師德師風情況說明的單位總體推薦報告和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5)。2.國家民委創(chuàng)新團隊:創(chuàng)新團隊申請書(附件6)、創(chuàng)新團隊科研項目申請書(附件7)、A4正反打印,各1份紙質版和電子版,表內簽字蓋章位置暫不管。3.國家民委中青年英才:人才項目綜合情況簡表(附件8),1份紙質版和電子版,A3正反打印,表內單位意見需學院蓋章,個人承諾親筆簽名。
(二)請先按以上要求向學校提交材料,國家民委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材料待校內推薦人選確定后再通知報出人選準備。
(三)9月8日前提交(一)要求的所有材料,紙質版提交到行政樓426,電子版發(fā)送至szkteacher@163.com,電子材料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保持一致,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它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選拔工作,認真組織,堅持標準,德才兼?zhèn)洌瑢ι陥蟛牧险鎸嵭载撠煛?span lang="EN-US">
(二)業(yè)績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申報業(yè)績應以近五年取得為主。
(三)根據上級部門安排,有關人才項目選拔的頻次和人數進行調整,所有項目改為兩年一次,逢雙年開展創(chuàng)新團隊和中青年英才選拔,逢單年開展突出貢獻專家、領軍人才、名師、標兵選拔,選拔人數也相應減少。對創(chuàng)新團隊、領軍人才、中青年英才入選者繼續(xù)給予科研立項和經費支持。
(四)其它未盡事宜可向人事處人才工程與培養(yǎng)辦公室咨詢,聯(lián)系電話:67843151。
國家民委人才項目附件.rar
人事處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