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學音樂舞蹈學院試卷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4年10月27日 12:14 瀏覽次數:考試作為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對檢查教學效果、總結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學院特制定試卷有關規定如下:
一、試卷過程管理。出卷人的任課教師及作為審核人的教研室主任查閱。任課教師、教研室主任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明確自己的職責,規范管理程序,試卷內容嚴禁上網,試卷電子版不得在網上傳輸發送,確保試卷在印制、保管、傳遞過程中絕對安全可靠。
二、試卷樣卷印制要求。必須內容清楚、封裝完整。樣卷用B5紙打印,裝入樣卷袋,打印的試卷要整潔、干凈,圖表、文字清晰,格式正確無誤,嚴禁將試卷答案裝訂在樣卷中。
三、試卷審核要求。所有試卷在送達教務處前,試卷樣卷必須審核手續完備。教研室主任參照教務處相關要求對樣卷格式、題型和內容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填寫《試卷審批單》。出卷人要認真填寫《試卷申請單》上的所有信息,不得有空,包括但不限于學院名、專業、印刷數量、頁數、取件日期、答題紙張數,并請教研室主任簽字。
四、試卷封裝要求。學院期中、期末的所有試卷樣卷由出卷人粘貼封裝。樣卷袋封裝后,需在背面粘貼《試卷申請單》,并與《試卷審批單》一起交到教學秘書處。教學秘書收齊所有表格和樣卷后,需對照教務系統核對清點數量,確認無誤后移交至教務處統一印刷。此過程中嚴禁教學秘書拆封樣卷袋或參與樣卷打印等涉及試卷內容的工作。
五、試卷提交。為保證試卷按時印制及發放,根據學校要求,所有待印刷試卷最少需于考試開始前2周提交樣卷至教務處。
六、試卷樣卷移交。試卷樣卷僅限教學秘書或指定教師送達教務處,試卷發放由印刷單位交接給教學秘書,禁止教師個人到教務處領取試卷。
七、試卷領取。各教學秘書在領取試卷時須清點核對試卷數量,履行簽字義務。
八、試卷檢查。出卷人最少提前三天至教學秘書處檢查試卷。主要檢查印刷是否正確,有無少頁、掉字、數量及裝訂錯誤等問題,一經發現及時更正,避免影響考試。試卷確認無誤后請任課老師簽字,試卷在學院統一保管,待考試當天主監考領取試卷。
九、試卷評分。所有課程試卷和技能課集體評分的打分表,由所在教研室負責并組織教師進行閱卷和考核成績計算。試卷批閱要符合學校規范,集體評分的打分表評語、簽字與考試信息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