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力度,根據(jù)《中南民族大學直博生、碩博連讀生招收及管理辦法(試行)》(民大發(fā)【2022】2號)及《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辦法》的文件精神,面向全國普通高校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二)申請者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三)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四)直博生申請者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中南民族大學直博生、碩博連讀生招收及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
(五)申請者在本科階段公開發(fā)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相關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yōu)先考慮。
(六)推免的直博生申請者英語水平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500分及以上;或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者提供六級合格證書);或全國高校英語專業(yè)八級考試(TEM-8)合格;或雅思成績(IELTS)≥6.0;或托福成績(TOEFL)≥80;或GRE成績達到280分及以上。
二、接收專業(yè)
(一)碩士研究生。2024年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全日制各專業(yè)均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詳見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http://www.fywjprm.xyz/yjsy/info/1050/3009.htm) 。
(二)直博生。2024年中南民族大學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化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接收直博生。
三、接收程序及時間
(一)填報志愿
9月29日,“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開通推免生報考、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功能。申請者登陸“推免服務系統(tǒng)”填報志愿。
(二)資格審核
學院將于10月9日前組織資格審核,并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向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發(fā)送復試通知。申請者收到通知后須于6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內給予回復,逾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
學院將于10月10日組織接收推免直博生、推免碩士生的復試。學院成立專家考核小組,復試采用線下現(xiàn)場面試形式,復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考察英語聽說能力,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及專業(yè)素養(yǎng)等。
復試包含思想政治素質考核(25%)、專業(yè)基礎測試(25%)、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本科學習成績、科研成果、研究規(guī)劃等,占25%)、英語聽說能力測試(25%)四部分,以百分制計分,按權重計算綜合能力考核總成績。
(1)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閱讀專業(yè)外文的閱讀能力、英語聽力、口語能力等。
(2)專業(yè)基礎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與分析問題的能力。
(3)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綜合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及培養(yǎng)潛力。
(4)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誠實守信、心理健康、申請動機、職業(yè)規(guī)劃等方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以上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如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已經(jīng)接受我院復試通知的申請者應當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未經(jīng)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申請者不予錄取。
申請者在復試時,須向我院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者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者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或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有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復
印件一份。
6.直博生申請者須另提交直博生申請表、兩名所報考學科專
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及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開展的研究計劃書(詳見附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 A4 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按以上材料順序編排。電子版發(fā)送到我院研究生秘書楊老師處(郵箱:yangmy001@qq.com),郵件命名請注明“2024年推免(或直博)材料+姓名”。紙質版材料需用順豐快遞郵寄至中南民族大學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研究生秘書楊老師收(收件人電話:027-67842752),申請者報名申請材料截止時間是2023年10月7日。
特別提示: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未經(jīng)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予復試。
(四)復試費用
免收復試費。
(五)發(fā)送通知
學校將在復試后盡快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復試合格申請者發(fā)送“待錄取”通知。申請者收到通知后須于6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內給予回復,逾期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
(六)公示
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擬接收的推免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申請者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xié)同校紀委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其他事項
(一)各專業(yè)接收推免生數(shù)量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的 50%。
(二)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也不再參加我校組織的統(tǒng)考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三)復試期間不安排體檢,體檢工作在2024年9月新生開學報到期間進行。
(四)申請者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五)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關招生文件和學校研究生院的文件為準。
(六)投訴、申訴
我校研招辦負責推免生接收階段的投訴或申訴,重大問題由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受理。
投訴、申訴電話:研究生院 027-67843396/67842123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027-67842752/67841139
中南民族大學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2023年9月29日
作者:楊夢瑩 責編:王立 審核:祁帆 發(fā)布:艾麗菲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