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24〕49號)和《關于做好推薦202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制定本細則。
一、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組 長:樊 俊、彭慶軍
副 組 長:黃瑞芹、胡新麗
小組成員:方 堃、周 娟、張 雄、師軍強、李文志
納地熱木·克力木江、柯海濱
二、名額分配
我院2026屆共計13個推免名額。分配如下:行政管理專業5人,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3人,政治學與行政學3人,土地資源管理2人,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排序。
三、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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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專業發展能力。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四)學業成績優秀,其中:
1.已完成所在專業培養方案前3學年學分要求;
2.除通識選修課外,在我校已修讀的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無不及格記錄;
3.平均學分績點(GPA)不低于2.5且專業排名在前20%之內;
4.國家大學英語(或小語種)四級成績不低于總分的60%。
(五)學業成績條件達不到第(四)款的某一項要求但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在科學研究或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重大成績或有突出表現的學生,若創新創業類學科競賽獲國家級A類一等獎及以上(集體項目限排名第一者),或以獨撰或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認定排序第一的一作)身份公開發表與本學科相關B1類及以上級別的學術論文,可經本人申請,并由本校本專業至少3名教授(本專業教授人數不足3人的,可請相近專業教授1-2名)聯名推薦,經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后,參加學院綜合排名,并占用學院推免指標。其相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將進行公示。
(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學院嚴格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規定核算學生學業成績、獎勵分和綜合測評成績。
綜合成績由學生的學業成績、獎勵分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組成,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學業成績×85%+獎勵分成績×8%+綜合測評成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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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為學生培養方案有學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課程的平均成績,換算公式為: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
(二)獎勵分成績總分為100分,換算公式為:獎勵分成績=獎勵分之和÷15×100,獎勵分為學生獲得各級表彰、創新創業類競賽獎項、公開發表學科相關學術論文、參軍入伍、赴國際組織實習、發明專利等,學校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獎勵積分,但各類獎勵分累計不超過15分。以上獎勵中每一類只取一項最高獎勵分。一項成果多次獲獎以最高分計,不累加。
(三)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主要考核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包括政治學習、品德修養、參加集體活動表現等)、專業素質(包括專業基礎和創新創業能力)、科研素質(含外語能力)和身心素質(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各占比25%。
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主要考核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專業素質、科研素質、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情況、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等,其中政治思想素質(包括政治學習、品德修養、參加集體活動表現等)、專業素質(包括專業基礎和創新創業能力)、科研素質(含外語能力)、身心素質(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各占比25%。申請了獎勵加分項目的需交獎勵加分項目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含科研成果等加分項目答辯、核實)。
(四)學生各項成績一律保留兩位小數。
五、推免工作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9月8日,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在線上及線下公布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
(二)9月9日8點-23點,學生在教務系統師生端進行網上報名(含特殊人才申請)。同時向學院提交紙質版材料,具體包括系統中提交的材料和由年級輔導員填寫的《思想政治鑒定表》。學院接收紙質材料的最晚時間為9月10日9:00,逾期不予受理。
(三)9月10日-9月12日,學院審查申請學生的資格、計算學業成績、組織綜合測評、認定獎勵加分等。學業成績、各項獎勵加分項目的有效時間截止到2025年9月8日。申報獎勵加分項目的學生須簽署《獎勵加分申報材料誠信承諾書》。
(四)9月10日下午14:30在10-201教室,學院組織專家審核小組對推免生進行綜合測評面試,以及獎勵加分涉及的科研創新成果、學術論文、發明專利、競賽獲獎獎項內容等進行審核鑒定和公開答辯。所有參加推免的學生須持身份證于14:10到場抽簽、拷貝PPT等。綜合測評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五) 9月12日17:00前,學院根據學校要求,按推免生名額的1.2倍確定初選名單(尾數不足1的按1人計算,候補排名方式為學院排名,不分專業),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內容包含綜合排名、綜合成績、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獎勵加分成績)。學生如有異議,需在公示期間實名向學院遞交書面材料反映,學院查明情況并公布處理結果。
(六)最終擬定的推薦(含候補)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本科生院。
六、其他事項
(一)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參考,不計入學生本人推免獎勵加分項目,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二)申請各類獎勵分必須由學生本人根據學校相關部門當年執行的獎勵范圍及標準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書、文件等證明材料,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進行初審,再到相關部門進行終審。
(三)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文件為準,解釋權歸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國家安全學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