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我校法學院“法學家講壇”第三期在北書院澤霖學術講堂舉行。本期講壇邀請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吉林大學法學院李擁軍教授開講,帶來題為《思維傳統視野下中國法治道路的路徑選擇》的講座。講座由法學院院長潘紅祥教授主持。

李擁軍教授從中西方思維方式傳統的差異引入,指出思維方式傳統決定或影響著一個國家法治模式的選擇和法治道路的走向。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核心特征在于“合”,而西方傳統思維方式的核心特征在于“分”。西方的思維方式傳統成就了其嚴密封閉的法律體系和司法適用,中國的思維方式傳統則孕育了其開放性、實用性的法律結構和司法適用。中國思維方式傳統當中“合”的因素,使中國法治和法學體系具有強大的包容性,而包容性的實現則是主體性構建的基礎。在傳統的基礎上創新,在包容的基礎上發展,以我為主,中西互鑒,是中國法治和法學道路的未來走向。
互動環節,圍繞中國思維方式傳統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學術研究如何對思維模式進行訓練等問題,現場師生與李擁軍教授進行了深入探討。李教授的解答深入淺出,師生們受益匪淺。潘紅祥教授對講座進行總結,師生們以熱烈的掌聲表達了對李教授精彩講座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