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中南民族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24〕29號)等文件精神,根據本科生院《關于做好2025年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轉專業及西部班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成員
工作領導小組:鄧行 潘紅祥 姜珍廖華楊帆
考核專家組: 姜珍 廖華 楊帆 陳光斌 周遵友 周平 張利菊
二、轉專業及西部班遴選實施辦法
1.轉專業人數及基本條件
專業 |
轉出人數 |
轉入人數 |
轉入基本條件 |
法學 |
不限 |
20 |
僅接收2025級本科生 |
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實驗班 |
|
20 |
僅接收2025級本科生且生源地為: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內蒙、寧夏、甘肅、四川三州(甘孜州、阿壩州和涼山州)、貴州三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2.轉入條件
(1)所有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學校轉專業條件并參加學校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和英語。按照報考學生筆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名單按照招收計劃名額的120%劃定。一經錄取,不得變更。
(2)面試要求:對于進入面試的學生,法學院將組織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學院將組織面試,面試人選、時間和地點另行在法學院網站公布。
(3)錄取原則:申請轉入的學生,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成績=英語筆試成績*70%+語文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60%。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轉出條件
申請轉出的學生必須符合學校轉專業條件且達到轉入學院的相關要求。一經轉出,不得變更。
三、轉專業及西部班遴選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21日之前學院在教務管理系統的轉專業模塊錄入各專業擬轉入指標等相關信息。
2.所有申請轉入法學院學生于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6:00在【教務系統(師生端)】進行網上報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并簽字。
3.所有申請轉專業學生于11月3日14:30至11月4日17:00持《中南民族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到原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處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或過時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11月26日前,本科生院統一組織筆試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和英語,考試時間和地點待排考后,學生進個人教務系統(師生端)自行查詢。
5.11月26日前,學院組織學生面試,面試成績錄入教務管理系統,面試人選、時間和地點在法學院網站另行公布,請擬轉入學生參加筆試考試后密切注意查看法學院網站,按時參加面試,在規定時間不參加面試者將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我院不接收調劑,只接收轉專業志愿第一志愿填報法學院學生。
6.12月1日前,我院根據學院指標數確定擬轉入名單,學院網站公示結果并報本科生院審核。
7.待學校通過轉專業錄取名單后,被批準轉專業學生到我院2025級輔導員張利菊老師處(2-105辦公室)辦理轉入手續,并按轉入專業培養方案在選課系統開放期間選修下學期課程。
四、其他說明
法學專業和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實驗班學生均是非定向就業,學院對學生的就業地域和選擇不做限制。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學分總分,課程模塊和實習課程等,詳細可參看法學院2025版本科人才培養方案http://www.fywjprm.xyz/fxy/info/1112/2571.htm。其他未盡事宜參照相關文件規定和本科生院通知。
本細則公示期為三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請向法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反映,我院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異議進行處理并經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咨詢老師、地點和電話:常老師 2-101室 027-67842894。
溫馨提示:請仔細閱讀通知后盡量電話咨詢。
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