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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特色
第一,關注司法活動的實證研究。近年來,本方向研究人員深入公檢法等司法部門,積極開展調研和實證研究,服務于司法實踐。如本方向通過主持武漢市社科基金調研項目、湖北省檢察院課題等項目,形成了一系列學術成果,如阮堂輝博士的《間接證據理論的思辨與實證》一書,即為辦理疑難案件的有益參考。
第二,堅持訴訟基本原理和證據制度的研究,努力開拓新領域。訴訟原理方面,注重訴訟基本原則、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與訴訟制度改革,近五年在CSSCI核心期刊發表相關論文近10篇,如《論少數民族當事人使用本民族語言進行訴訟之權利的司法保障》等文章均在各自領域具有一定的開拓性;對證據制度的研究,試圖擺脫訴訟法學界純粹的理論闡釋和概念構建傳統研究模式缺陷,關注證據運用中的實際疑難問題,目前本方向已通過系列論文彌補了認證制度方面的一些理論薄弱點,如《“證據鎖鏈”的困境及其出路破解》、《“孤證”或證據“一對一”的困境及其出路破解》等系列文章。
第三,關注民族地區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研究。本學科方向以我校民族法制研究中心為平臺,集中開展了對民族地區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調研。如冉瑞燕副教授主持了“少數民族習慣法與和諧社會構建—以湘西、恩施州少數民族為視角”的調研,獲取了第一手資料,為未來深入研究積累了素材。
二、主要優勢
第一,本方向研究人員均年富力強,組建了學源結構和研究方向結構都較為合理的學術研究團隊。本研究方向現擁有副教授以上職稱人員4名,講師3名,獲博士學位人員3名。
第二,擁有一定的科研項目支撐。近5年,本方向主持了武漢市社科基金、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等科研項目3項,校社科基金項目若干項。
第三,擁有良好的研究平臺,開辟了獨具特色的研究內容。民族地區法治理論研究一直屬于民族院校法學研究者的耕耘地之一,本方向結合這一傳統優勢,逐漸形成了民族地區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這一新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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